今天是 2026年 06月 27日 星期六
山东禹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禹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全国客服热线:

0537-6702222

资料下载
技术资料 您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下载 > 技术资料
《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6-06-26 08:29 返回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许可工作质量,规范专家评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18年9月制定印发了《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及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因适应水行政许可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专家评审对审批质量的技术支撑作用,山东省水利厅结合《山东省省直部门专家评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鲁财行〔2022〕24号、〔2023〕15号)及新修订印发的《山东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对2018年版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2024年3月1日实施。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包含五章内容,共三十条,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职责分工

《办法》规定,我厅负责统筹管理行政许可专家评审工作,承担省级水行政许可专家库的组建、使用和管理以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活动;我厅具有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职能的处室派员参加重大、复杂项目的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提出专业性监管意见;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负责为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出具技术审查意见。

专家管理

根据《办法》***新修订内容,省水利厅对水行政许可评审专家库管理工作进行了***优化,明确了专家入库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规定了评审专家的权利和义务,优化了专家管理机制。明确实行专家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到期重新组建专家库,建立专家分类管理制度,按专业能力划分为首席专家、***专家和潜力专家三类,实行专家动态调整。根据《山东省省直部门专家评审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对专家费用列支作了衔接和规范。

专家评审

《办法》对水行政许可评审工作流程进行了优化,明确在启动专家评审前,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管理中心进行初步审核,对质量不达标或明显违规的申请材料可直接出具不予通过技术审查意见,我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决定;强化了专家组长权责,实行专家组长负责制和其他专家分工负责制相结合的模式,赋予专家组长会前组织研判的提议权,明确专家组长在评审过程中具有“一票否决权”;明确了评审时限、方式、专家确定方式、参会人员组成、评审程序、评审意见内容和形式、回避制度、纪律要求和技术审查要求等内容。

责任与纪律

《办法》规定了参加评审会的人员应当遵守的六项工作纪律,以及详细明确对评审专家、项目申请人、服务单位、省水利厅及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等。




二维码
电话:0537-6702222 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太白西路盛基国际B座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