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深入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改革,不断完善顶层设计,2023年4月24日,《泰安市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出台,***水权水市场健康有序发展。2020年,泰安市被列为黄河流域水资源超载区,市内不允许再新增取水许可,泰安市在水资源利用方面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为***贯彻习总书记新时期治水思路,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按照“四水四定”及***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优化配置水资源,***提升泰安市现有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经市政府同意,2022年,泰安市启动了水权水市场改革工作,并编制完成《泰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实施方案》。2022年10月,泰安市全域被列为“省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市”,全市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积极培育水市场,实现水生态产品价值,探索从水权交易的价值实现角度为全省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实践经验。
健全制度促进交易规范
《泰安市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认真遵循《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山东省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对水权认定、交易类型、交易方式和流程、交易平台、水权收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坚持双方自愿、市场运作、政府引导、信息公开、规范有序的水权市场化交易原则。水权交易主要包括区域水权交易、取水权交易和用水权交易,规定在县级行政区域之间可以开展区域水权交易,在取水户之间可以开展的水权交易,在用水户之间可以开展的水权交易。可通过交易平台或行政方式进行市场化交易,开展水权收储和水权储备。交易主体可选择平台交易、自主交易和水权收储等方式,并接受市、县两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细化要求突出特色亮点
一是体现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和精细化管理要求。对公共管网内用户,推行取水量在1万m3及以上的用水户发放用水权证,积极引导促进公共管网用水管理和用水计划执行。二是对区域水权交易的时限进行具体规定。结合实际工作,对区域水权交易长短时限进行设定,规定区域水权交易可以采取长期意向和短期协议相结合的方式,长期不得超过10年,短期一般为3年。三是规定了水权收储后的资源保障配置。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行政方式,对收储的水权进行配置,优先保障民生和重点建设项目的用水权。四是制定的交易环节程序流畅。细则设定了平台交易、自主交易和水权收储三个流程图,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进行水权交易,使具体的交易事项操作便捷流畅适用性强。
三、深入实践推动创新发展
《泰安市水权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是***落实《黄河保护法》《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的重要体现,为泰安市水权水市场建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全市完成45笔交易,交易水量2441.175万m3,水权交易数量及水量均居全省前列;截至2023年5月,全市已完成水权交易14笔,交易水量达1602万m3;各类交易案例为泰安市水权水市场改革提供了成熟的实践经验;《大众日报》等多家媒体均对泰安市***深化水权水市场改革进行了报道。在探索水权市场化交易的实践中,泰安市深入推进水权交易改革,创新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2023年,泰安市积极研究推进“水权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对“水权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给予大力政策支持,着力打通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渠道,积极争取在全省突破首例“水权贷”,在水权改革的实践中再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