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水文中心、济南市城乡水务局和济南市应急管理局共同制订印发了《济南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济水文字〔2023〕15号),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范了济南市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工作,明确了水情预警发布由市水文中心按照权限发布。选择了重要断面设立预警站点,就省市级骨干河道关键断面和大型水库开展水情预报预警,预警级别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四个等级。
《办法》的实施,对于推进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四预”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水情预警在济南市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作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