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淄博市召开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淄博段)市级竣工验收会议,市水利局、桓台县、高青县等相关单位组成市级竣工验收委员会,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希征主持会议。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工程(淄博段)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外观形象良好,工程初期运行正常,效益良好,同意通过竣工验收,成为全省***通过市级竣工验收的地市。
工程于2019年12月开工,2021年6月底完工,重点围绕“扩挖、分洪”治理思路,实行市、县分级法人制度,综合治理河道59.51km,堤防加固75.1km,新(改)建建筑物182座,防洪标准提升为50年一遇,2022年7月、10月,小清河(淄博段)两次历史***大洪峰均安全过境,***大流量分别达623m3/s、665m3/s,堤防及水利设施运行稳定。通过实施该工程,构建了完善的流域防洪除涝体系,保障了小清河沿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小清河打造成防洪除涝、灌溉供水、航运、生态景观为一体的综合性工程,充分发挥其综合效益。
郭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