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实施节水行动,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滨州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65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8,属于严重缺水地区。“十四五”以来,滨州市将再生水配置利用作为实施节水行动的主要抓手,不断完善工程体系和制度体系,再生水累计支撑滨州市GDP增量226亿元,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53%,成功入选全国首批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再生水成为城市稳定可靠的“第二水源”,成功走了一条污水变废为宝的再生路径。
一、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推进。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滨州市委、市政府将再生水开发利用纳入“113388”工作体系、政府工作报告等重点任务,连续两年在全市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出台《滨州市城市节约用水条例》,对再生水工程建设、运营及利用情形作出规定,从法律和制度层面推进再生水开发利用。二是改革管理机制。大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改革,市县两级全部成立城乡水务局,牵头负责城镇生活污水设施收集-处理-循环利用,有效解决了多龙管水、工作推进不协同等问题,为构建再生水项目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发展模式奠定基础。三是加强规划引 领。编制《滨州市再生水利用专项规划》《滨州市推进再生水利用实施方案》,确立“工业优先、市政替代、生态协同、全域推进”发展路径,明确建设任务及目标。在全省率先出台《滨州市再生水利用管理办法》,规范再生水工程建设、监督管理、运营维护等。四是加大宣传力度。积极举办“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等活动,多形式多维度开展再生水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活动200余次,普及再生水安全利用知识,消除社会公众对再生水水质顾虑,提高社会公众对再生水利用的认知度、认可度、接受度。
二、完善工程体系,扩大利用规模。一是夯实水质基础。全市1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完成提标改造任务,提前两年完成省定目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76.5万吨/日,出水全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为再生水开发奠定水质基础。二是完善设施布局。按照“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再生水厂”原则,大力推进再生水处理设施建设,目前6座再生水厂投入运行,6座再生水厂正在建设,工程全部完工后年生产能力将达到9270万立方米。采取厂网一体化、企业自筹建设等方式,配套管网105公里,构建了“区域联通、一厂一管、多厂专管”再生水输配网络。三是拓宽应用领域。积极推动再生水多场景运用,推行“再生水厂+用水大户”直供模式,滨化、大唐等65家工业企业与再生水厂签订长期供水协议,绿化浇灌、环卫清扫、河道补水等领域优先使用再生水,创新打造高铁片区再生水分质供水试点,在工业、市政、生态等多领域构建起了再生水“一水多用、分质利用“格局。2024年,全市利用再生水9969万立方米,其中工业企业利用再生水3300万立方米,是2020年的10倍,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水动力”。
三、强化政策引导,做实要素保障。一是严格刚性约束。将再生水利用列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明确再生水利用至低目标,各县市区每年至少新增2家企业利用再生水,化工园区再生水配置比例不低于35%。加强规划和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对具备条件的用水单位优先配置再生水,对于应当利用非常规水而无正当理由未利用的用水户,核减其下一年度常规水源的计划用水指标,倒逼企业利用再生水。二是抓好激励引导。积极搭建再生水供用双方合作平台,由再生水供应企业和用户按照优质优价原则协商确定再生水价格。完善再生水利用激励机制,对落实“使用再生水”等节水措施的企业进行奖励,探索多种形式奖励补助政策,目前已向70家企业补助322万元开展水平衡测试,对21家企业减免所得税2643.34万元。制定工业企业利用再生水累进减价制度,降低再生水用户使用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利用再生水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要素支撑。召开“金水”对接会议、节水产业项目推介会,支持滨州水务发展集团等国有企业参与再生水开发,积极争取财政资金、债券资金,形成财政撬动、债券发力、金融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多元筹资渠道,目前已筹资8.23亿元,极大缓解了再生水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压力。同时,成立滨州市节水科技创新中心及全省首 个市域节水产业发展联盟,定期组织节水技术创新研学活动,构建节水技术合作研发平台,为再生水开发技术创新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