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起草的背景是?
答:我厅2015年出台的《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鲁水政字〔2015〕26号)已于2020年12月31日废止。根据《黄河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8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第15号令)、《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办资管〔2021〕189号)有关要求,我厅制定了《山东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实施细则》。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是?
答:一是介绍了《实施细则》起草的目的及依据,本细则适用对象为全省范围内取用水资源、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以及进行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个人,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原则、取水总量要求以及地下水水资源论证要求。
二是推行水资源论证单位水平评价实行行业协会自律管理,明确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行业协会开展水资源论证水平评价的监督管理。
三是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的通知》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取水许可管理实际情况,本着优化取水许可办理程序的原则,从水源类型、取水规模、取水工程类别等方面明确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的编制条件;对适用水资源论证报告表编制情形的,提供了表格模版;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类型明确了不同的审查形式。
四是明确了取水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和监管部门及职责分工,对申请人、被许可人、技术服务单位和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理和行政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