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招标投标交易成本,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泰安市水利局推广使用监管试点系统,巩固提升水利工程招投标电子监管能力,加强信用管理应用,规范全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推动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质量再提升。
一是推广使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监管试点系统。去年我市已完成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监管试点工作,泰安市水利局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协同配合,在前期试点实证的基础上,***推广使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泰安)”作为交易平台。4月13日,新泰市东汶河综合治理工程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顺利开标,成为全市***使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监管试点系统的省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该工程项目法人“新泰市汶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委托“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3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1个质量检测标、1个工程造价标、1个项目管理(含代建)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所有标段***实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全流程电子无纸化交易,降低了交易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该项目的招投标融入了水利电子招投标“全省一张网”,做到了招投标信息的互联互通,实现了全流程、全要素监管。
二是推动信用评价在招标投标领域的应用。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的各类市场主体均须在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填报、自主发布、定期更新信用信息。监管部门自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行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该平台进行记录公告。鼓励招标人对信用评价结果良好的企业适当减免投标保证金。在新泰市东汶河综合治理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对信用评价结果A级及以上的至少减免50%的投标保证金,降低保证金的保函费率,积极推动电子保函,减轻了投标企业的现金压力,让企业能够“轻装上阵”。
三是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加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总结报告等环节的监管,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鼓励使用保函(保险)担保方式,严禁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或其他费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招标文件和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保证金收退的具体方式和期限,及时退还保证金。开展清理全市水利工程建设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清理2023年4月30日前已收取、应退还而未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
胡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