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黄河流域、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加强地下水资源(自备井)管理,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关于取用水专项整治“回头看”和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工作要求,枣庄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工作,***梳理已审批自备井和应急备用自备井的登记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学校、医院、社区、大型企业和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凡是公共管网覆盖区内自来水能够保障正常供应的单位自备井一律关停,没有使用自来水或者自来水供应不正常的,限期整改后关停,严防饮水安全问题发生。
为推动地下水协同监管常态化,枣庄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自备井管理工作的通知》(枣政办字〔2022〕39号),并成立枣庄市加强自备井管理工作***小组,研究部署全市自备井管理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直各部门分工协作、统筹协调,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遏制擅自打井取水,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推动水资源管理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