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水文中心关于开展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德州市水文中心积极开展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目前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至2022年10月底,德州市7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所在6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通过文件或者政府网站发布了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
为确保德州市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德州市水文中心及时召开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动员会,成立了以市中心主要***为组长的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小组,制定了《德州市水文中心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市中心相关科室和各县级水文中心负责各项工作落实,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地形测绘,收集完成了前期各项资料,报省中心审核后,积极协调测站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公告发布工作。
《关于划定水文监测环境保护范围的公告》的发布,确保了各项水文监测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促进德州水文事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