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牟平区水务局紧紧围绕“监管强手段、治理补短板”的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始终坚持“服务在前,监管在后;普法在前,执法在后”的理念, “广宣传、优服务,强监管”,推动水土保持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
一、“面面俱到”广宣传,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一是系统性做好干部层面宣传。结合全区“能力作风提升年”活动,组织开展“水利大讲堂”、“一月一普法”等学习培训活动,加强对水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法律思维、提高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的水利干部队伍。二是针对性做好服务对象层面宣传。在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同时,主动为服务对象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水利部近期水土保持强监管系列文件精神,***讲解生产建设项目事前编制、事中实施监测、事后验收水土保持设施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增强法律意识。三是全方位做好社会层面宣传。结合企业走访、群众走访、服务对象回访等活动以及“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制定送法进社区、进企业等年度普法活动计划,结合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破坏水土资源的现象和危害,多渠道全方位向社会公众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营造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护法的良好氛围。
二、“审管互动”补短板,提升惠民服务水平。一是把好源头关口。加强与审批部门沟通协调,实行“审管互动”,及时掌握新建生产建设项目信息。对于编报方案进度滞后或存在问题的项目单位,主动安排业务骨干与其对接,将有关水土保持政策告知项目单位,对于编报中存在的问题帮助协调解决,助力完成方案编报,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二是提升审批效能。会同审批部门,在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中,***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减跑动的“四减”要求,审批环节应减尽减,实行“容缺”受理,落实“减证便民”工作要求,避免反复跑、多处跑,助力项目并联审批提速增效,合力推进各类重点项目早落地、早见效。三是落实承诺责任。严格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要求,对征占地面积在0.5公顷以上5公顷以下,或挖填土石方总量在1千立方米以上5万立方米以下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的项目***采取告知承诺制审批,切实降低方案编制成本,助力建设单位减轻负担。
三、“多管齐下”强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效能。一是用好“线上”监管平台。通过“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平台,***梳理水土保持相关的监管对象,借助生产建设性项目水土保持信息化监管平台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监管督查全覆盖,通过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对企业实行***、及时、的科学规范化管理。二是强化“线下”监管职责。开展水土保持专项整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对于不履行水土保持法律职责、多次督导拒不整改的建设项目,敢于亮剑、敢啃硬骨头。明确各生产建设单位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打消违法违规单位心存侥幸、持续观望的念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执行明显改善,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防治。三是推动属地联动监管。针对个别监管难度大的图斑项目,主动联系项目所在镇街,畅通信息渠道,与镇街工作人员开展联合协查,增强监管工作合力,多手段推动企业依法接受规范管理,推动查处工作高效进行。